第一百一十二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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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个反抗带来的改变,就是她实在害怕被前辈发现,也没办法再忍受那个男人,连对方靠近她都恶心的想吐。恐惧激发了她的勇气,奋力一搏成为公司力捧的姜晨曦的助理,人生从这个时候开始改变了。

  人类天生是恋慕强者的生物,现代社会判断强弱更多的是对方能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对朴美淑而言,姜晨曦就是她认识的所有人里,最强的存在,不是所谓的音乐才华,也不是什么美貌逆天,她的心里,姜晨曦最强的,是她谁都看不惯,看不惯就怼的性格,那是她永远做不到的。

  活在阴影里的人天然喜欢阳光下的存在,也畏惧那样的人,朴美淑小心翼翼的做着自己的工作,羡慕着姜晨曦也不敢靠近,直到姜晨曦先释放出善意,那个明明什么都不在乎的人,看到她受伤给她买了药,那对她来说,是太珍贵的东西。

  这个其实是个误会,姜晨曦的药是买给当时的任务目标权至龙,随手放在了车上,上面留了张纸条‘记得擦药’朴美淑以为是给她的,为这兔子还说她偷盗,反正二的很。

  姜晨曦所谓的对谁都假以辞色,就会让她的特殊对待越发特别的想法是正确的,朴美淑就是这个招数下的牺牲者,那个药让她生出无限的勇气,第一次正面反驳别人的话,就是在金元基装哭套路姜晨曦的时候,指着他不对,虽然还是软绵绵的。

  一直缩在壳里像个蜗牛一样活着的朴美淑,因为那次每秒的误会,颤颤巍巍的伸出触角想要靠近姜晨曦,没多久就被吓的又缩了回去。姜胜允倒在姜晨曦门口的那天,常年看别人眼色活着灵敏让她发现,姜晨曦绝对不可能是太阳,她是冰,没有任何温度的,靠近会被冻伤的寒冰。

  再次变成安分守己的助理,以自己都没发现的方式,悄悄的观察着姜晨曦,观察的后记就是,那不是她可以羡慕的人,离的越远越安全,这大概是小动物的直觉,她觉得她要是靠近姜晨曦一定会发生让她害怕的事情。

  朴美淑臆想的可怕的事情还没发生,现实中倒是发生了让她害怕的事情,也是这件事,让她抛弃所有的直觉,像是飞蛾看到火焰,就算身死也要扑火的贪婪。

  一次权至龙的演唱会结束,因为开的很顺利邀请整个团队去酒吧庆祝,跟着姜晨曦进门的朴美淑突然看到那个人渣前辈也在,想都没想就要退出去,被金南国一把抓住推了进去,金南国是好意,朴美淑在他看来性格太内向,圈子里这样的性格的人压根走不长。

  可是他的好意朴美淑都要吓死了,姜晨曦本来就吸引人,她进门全场都看过去,朴美淑都看到那个前辈对她招手了,忐忑不安的粘着金南国走哪贴哪,金南国被她弄的十分想笑,觉得她胆子太小。可他也不可能一直照顾她,喝了两杯之后找了个去洗手间的理由跑了。

  朴美淑本来就没什么朋友,这样的场合众人也不会特地关注她,金南国跑了,朴美淑也跟着跑,准备去车上等着他们结束。这计划本身没什么问题,但是那位前辈却没有要放过她的意思,准确的说,是对她很有意思。

  要说所谓的前辈是人渣,那还真不是,就像朴美淑对姜晨曦最初美好的误会一样,这位前辈是个硬撩失败造成车祸现场的悲惨误会。那位前辈其实喜欢她来着,想要谈恋爱的喜欢,不是职场性|骚扰。

  朴美淑说不上漂亮,但是绝对不丑,本身是造型师出身,打扮一下还是不错的。她的性格在有些人看来是懦弱,在有些人尤其是男人眼里更多是温和。前辈眼中朴美淑就是一个温和的,宜家宜室很适合发展一下的对象。

  韩国这种大男子主义盛行的国家,姜晨曦的性格才是奇葩,朴美淑的性格是大部分男人喜欢的类型,小姑娘自己不清楚,其实她还是很有市场的。前辈是抱着追求的态度去的,可是追人的时候脑子热起来,就会干蠢事。

  很多时候男人没办法分辨,女人说不要就是不要,他们一般非常有自信的认为对方在撒娇,或者口是心非之类的,尤其碰上朴美淑这种连拒绝都没办法硬气起来的妹子。吃饭看电影出去玩,前辈觉得是约会,朴美淑觉得是对方在强迫她,前后辈的制度让她根本不敢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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