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风华绝代_第166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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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碗,你已经洗了十分钟了。”贺向晨调侃地看向他,故意在抢过碗的时候摸了摸他的手。

  被贺向晨触碰的地方火烧火燎的,钟盛凌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对劲了,狭小的厨房里,温度却不断上升,连带着他的手心都冒出了汗。

  好在钟老爷子的回来拯救了他,“小徒弟,过来,看师父给你带什么好东西了!”

  “那我先出去了,你慢慢洗。”贺向晨勾了勾唇,临走还不忘调侃两句,“别偷懒噢,比如一个碗洗十分钟什么的。”

  留下钟盛凌懊恼地盯着水龙头发呆。

  贺向晨来到书房,就见到钟老爷子将一捆宣纸随意扔在地上,然后从中抽出一张,铺在桌面上,用镇纸压好。

  “小徒弟啊,你毛笔字写得怎么样?”钟老头问他。

  贺向晨经历过无数轮回,毛笔字自然不在话下。但他这具身体并不熟悉毛笔字,写起来虽然有形,但绝对达不到那种劲。用句时髦的话来说,这样的毛笔字是没有灵魂的。

  所以贺向晨十分谦逊地回答:“一般般。”

  钟老头实诚啊,真以为贺向晨毛笔字写得不好,“来,你照着字帖先练字。干我们这一行,没有一手漂亮的毛笔字是不行的。”

  贺向晨看到老头给他找来的字帖是草书字帖,讲究的是一气呵成。这大概跟画符也有些关联,所以老头才选择草书字帖来给贺向晨启蒙。

  他拿起狼毫,沾了墨,伏案写了起来。

  “一蓑烟雨任平生。”

  七个大字,中间没有任何留白,一挥而就。尽管因为身体原因,他的字迹略显绵软,但整体的气势是在的,一口气写下来,那种流畅感不言而喻。

  钟老头长大了嘴巴,这,这叫一般般?那他们写的根本就不够看了啊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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