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第402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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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王兴财特地附上自己亲笔写的一封遗嘱。

  分配完这笔财富,又将投资给粮油公司的70万美金做好分配,明确说明若是内地有难,70万美金投资所得股份和红利自己及其后人分文不取,全数捐献,若是内地风调雨顺无需帮助,股份和红利就由六个子女和陆明珠平分,前提是王宝珠姐弟俩没做出辱没门楣的事情,否则取消他们的份额,由其他人平分。

  最后签字画押,盖章。

  另外,还有见证人的签字画押。

  陆明珠就想,什么才算是胡作非为?

  追求陆父好像算不上。

  是私德有问题,不是十恶不赦。

  继续往下看,陆明珠看到王兴财说让陆明珠好好教训王宝珠,务必不要让她做出如此丢人现眼的事情,还说他已经写信斥责王宝珠,并让小儿子王宝峰管好姐姐。

  时至今日,王兴财终于提及林香莲的出身。

  姑苏人士,家里特别穷,其实是父母懒,懒得令人发指,本来在鱼米之乡随便干点什么都能挣够糊口的钱,他们却不愿意出力,一家子穷到把林香莲哥哥送给人当赘婿,因为嘴甜人俊,遇到好人家没让他正经改姓,反而将女儿下嫁,只是让孩子随母亲姓氏,算是维护他的尊严,而林香莲则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卖到堂子里,在哥哥林宝国入赘之前。

  林宝国有了钱才把她赎回来,对外宣称是寄养在亲戚家中。

  王兴财认识她,是生意伙伴介绍的,当时不知她的根脚,直到前两年吵架,林香莲不小心说他对她不如堂子里的老爷大方,王兴财才逼问真相,发现她根本不是自己所知的穷苦女儿当自强。

  陆明珠看到这里已经是目瞪口呆。

  突然觉得有点幸灾乐祸怎么办?

  如果不好色,现在还是夫妻恩爱、儿孙满堂,何至于沦落成一场天大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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