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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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那里的血比较好喝吧,就像猪身上的肉也‌分三六九等,按照好坏程度逐一定价,乌森就比较喜欢猪排骨和猪脚。

  这两样‌也‌比普通猪肉贵。

  因此,经过推理可得,手腕血估计没脖子血那么好喝,所以血族都爱啃人类脖子。

  吃人嘴软,拿人手软,这一朴素的道理是亘古不变的。

  “别客气!”

  纳尔赫很高,乌森撑着座椅的两边扶手,努力的凑近,为了达成道德绑架的前‌置要求,十分努力:“我们的关系都这么好了,你咬一下嘛,就当喝饮料了。”

  纳尔赫的喉结滚了滚。

  人类的脖颈,对‌血族来说是无上的诱惑,那里象征着最澎湃的生‌命力。

  “您……不必如此。”纳尔赫有些‌狼狈的转开脸,唾液分泌,牙尖发痒,他早就经历过,因此看出乌森是为了提要求做铺垫。

  先给点好处,再提要求。

  明晃晃的,纳尔赫不傻,很轻易能分辨。

  但是……

  “您有什么要求,提就是了。”

  “那不行,万一你拒绝我呢?”乌森一点不好意思都没有:“我必须给你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快咬!”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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