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赏金联赛(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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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族武士手拿标枪站在一个圆形场地里开始互相投掷。被标枪投中的人就下场,如果当场被标枪射死,那就把头割下来做成“赞扎”,血腥异常……

  开始的时候王希咖是把这种木达扎大会当作后世的奥运会一类的体育比赛来观看的,但现在发现木达扎跟奥运会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体育,其实最早就起源于人类的狩猎,战争活动。经过漫长的发展,人类逐渐将狩猎,战争活动中的血腥因素剔除掉,只保留体力上的竞争。

  而在原始时期,狩猎和战争这种血腥是无法剔除的,或者说大家喜欢的就是血腥。这个时代还没有单纯的“体育”一说,木达扎与其说是体育比赛,不如说是大家在相互比拼狩猎和杀人技巧。

  人来天性都是喜欢刺激的。在后世,人类有好多种方法去追求刺激。比如蹦极跳伞,跟朋友喝酒或者去看一场动作大片都能得到刺激。

  但是在原始时代,没有那么多的娱乐项目,人们追求刺激的方法就是杀人——还有什么比杀人更加刺激呢?。

  一场大型活动,如果不杀几个人,那就不够尽兴。就好像后世吃饭如果不喝点酒大家就觉得没意思一样。

  这个互相杀戮的标枪比赛塔吉拉库弗这个杀人狂自然看得大呼小叫直喊过瘾,帕卡尔和曼科卡帕克这种以“仁政”著称的君主也看得津津有味。而彭连虎,郎那多,甚至刘木匠都看得也很投入。

  看来这个时代人的普遍觉得举行这种大型盛会肯定是要流血,是要死几个人的。如果没人死反倒是奇怪了。

  就连受现代教育长大的王希咖,虽然不承认,但内心深处也觉得这种生死攸关的比赛还挺好看的。

  这种养蛊式的比赛最后决出了一个胜者:印加帝国的曼宁卡,成功的用长矛杀退了其他的竞争者,站到了最后。

  印加帝国的曼科.卡帕克兴奋若狂,亲手拭去了曼宁卡身上的血迹。给他倒了一杯酒,又赏赐了他一块大大的黄金。

  也许后世的“金牌”,也来源于这种古代原生态比试的黄金赏赐。

  看来印加帝国的确是善于出武士,当时塔吉拉库弗就经常搞些印加武士过来互相厮杀。也许这是因为印加人生活在安第斯山地的缘故。

  生活在高地的人,因为含氧量比平地要少,所以肺活量,耐力,体力都要比生活在平原上的人好。身体素质更加优越,因此在格斗中常常占得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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