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世子妃 第44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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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愧是天家子孙,文学武功,缺一不可。

  只看了一眼,沈芙就克制地收回了视线没有多加打探。他平时闲暇写完的字会统一收在一黑漆长盒中,沈芙打开,找了几幅字便离开了。

  只是这练字,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事。

  沈芙虽然有心想把自己的字练得好看一些,可是她每天要管账,要睡觉,要和多多一起玩,偶尔,歆宁找上来的时候还要和她玩几把牌,又偶尔,出门与几家贵女踏踏青之类的。所以能留给她练字的时间少之又少了。是以一连练了大半个月,她的字别说笔锋,也没比之前的狗爬字好多少。

  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经过这半个月,沈芙的士气已经非常低迷了,从每天雄心壮志要练十张,到现在每天写一张都觉得累。

  以她不甚‘坚毅’的性子,估计要不了两天,她就完全放弃了。

  明媚的下午,沈芙坐在桌前,摆好了姿势,正临摹着,刚开始还好好写的,写了几个字又开始有些不耐烦了。

  方嬷嬷在她旁边做绣品,看她这样子,好笑道:“就你这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性子啊,你要是个读书人就完了,怎么考的上功名哦。”

  沈芙却笑了笑,并不在意:“世间人各有异,我做不了读书人不做就是了。不必为自己的弱项而为难自己。”

  方嬷嬷笑了笑。

  沈芙又低头写字,午后的阳光落在纸上,将纸张都染得透亮,让沈芙的手微微一顿。

  “说起功名,”既然写坏了沈芙干脆就不写了,抬起头看着日上中天灿烂不可直视的太阳,心有所思,慢慢道,“春闱将近了啊……”

  还有不到半个月,沈如山就要参加会试了。

  她作为妹妹,应该给他送点礼物才行。

  转身拿出一支上好的羊毫笔,一方端砚,一块徽墨,都是价值不菲的好东西,用这些送给沈如山,也算是聊表她的心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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