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的姐姐回来了 第677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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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朵点头,“《一场关于承包鱼塘的争论》,听说还开辟一个专栏讨论此事。”

  她当时忙着高考,交代了老蔡让人事经理盯着这件事的后续。

  谁知道直到现在,相关专栏还在议论纷纷,惊涛骇浪一般。

  《一场关于承包鱼塘的争论》说的是农民陈志雄承包鱼塘的事情。触动的是雇工与剥削这根敏感的神经。

  陈志雄1979年2月开始承包鱼塘。

  每亩鱼塘一年要向生产队交60元钱,之前村里没有一个人敢承包。

  作为队里的“能人”,也是抱着解决家里人糊口的初衷,陈志雄承包了队里的50亩鱼塘。

  第一年,陈志雄带着全家人照料鱼塘。

  到收渔时,扣除各项成本开销,一合计,竟然赚了3100元。

  很自然地,第二年陈志雄扩大了规模。他又承包了邻村50亩。

  最后,来陈家帮忙割草喂鱼的短工最多时有30多人,一人一天给工钱2元。长工一度也有7人,月工资50元。

  这一年,陈志雄百亩鱼塘纯收入7250元。

  自1956年实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以后,“雇工”在华国几近绝迹。“雇工即是剥削”几乎已成社会共识。

  一直到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渐渐又有了个体经营。

  陈志雄开始承包鱼塘的时间和于朵同关大爷开废品站几乎是同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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