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7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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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延赞低声说:“闻大人这般惊惶失色可不好,眼看,您的皇位都快唾手可得了。”

  “皇位?”闻习元冷笑的声音里,倒是听不出什么兴奋的感觉。

  那是他爹一生追求的东西,然后,他爹,如今已经人头落地了,被高贞斩的。所以,是时候了,清算闻家与高家的这个仇。

  大概很少人知道吧。大部分高卑人都没有想到。他们闻家,其实正是之前,高家一直追杀的欲赶尽杀绝的伏鬼国余孽。

  夜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一样。

  胡二哥整理着出行的装备时,抬头看到这个天色,忽然想到:“那些人,经常说夜叉夜叉的,王爷是夜叉没有错,可是,谁知道王爷是什么时候的夜叉。”

  孟浩明在他身旁,听到他这句话不禁失笑。不懂的人不知道。但是,跟随朱隶打仗的人,却都很清楚胡二哥这话的意思。

  朱隶并不喜欢打夜战,更喜欢打凌晨的战。把自己的士兵夜晚养足精神了,到了第二天早上发起进攻,趁敌人守备最弱的时候动手。朱隶的这种动作,比起东胡人,更像草原上的动物本性。

  看时辰差不多,是时候要进城了。他们这伙进城准备里应外合的人,处境最为凶险,所以被称之为敢死队。进到城里,基本是单独作战,或者是两三个人一组,兵力少,但是,有可能和城内最精良的部队打。携带的武器,又不能多。全靠自己体力和智慧。

  最考验一个士兵的战斗力,在这里了。

  说实话,胡二哥挺喜欢这种战术的。因为,在前线上,指挥官叫冲的时候,自己脑袋都根本来不及想怎么做,冲上去了,密集的箭射过来,活下来的,都是幸运居多。相反,这种巷战,考验的全是自己的本事。

  朱隶提出让他参加敢死队的时候,胡二哥一口答应了。原因很简单,他有后顾之忧。

  想着伏燕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他也不可能一直跟在朱隶身边。他如果回军队的话,别人之前立战功的时候,他却没有这个机会去做。等于升官的路上落后了人家一把。想追回来的话,就不能只在朱隶身边当奴才了。

  他是良民出身,也想靠军队这个途径晋升,获得最后像孟浩明这样的一官半职,有自己的府邸,把全家人都接过去住,从此进入贵族的圈子。

  孟浩民是他的奋斗目标之一,所以,当初,听说自己要被调去黑镖旗时,他是私底下贿赂过人的,才到了孟浩明底下当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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