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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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病患者思维很广的,又细致又广袤,天马行空。

  包拯、展昭、蒋四、王朝、马汉、公孙策、秋露、秋霜、蒋福、蒋安、白玉堂、杜鹰、马泽云、丁刚……所有人都说,这具身体得了疯病。

  很多很多名医圣手来确诊过,间歇性发作的失心疯,发作时的症状,幻听、幻视、狂躁、攻击倾向。

  丁,南,乡。

  三个字的名字,圆圆脸、弯弯眉的美好姑娘,中国北方人士,就读师范,生物教师,宅女。

  我也是宅女,两广人士。一北一南,地理距离太过遥远,所以在理论上,在现代中国,我们一辈子都不可能认识。

  而在这里,她成了我的爱人。只是因为“他乡故知”这四个字。

  我可以为她去死,只要她开口。

  这情感超越了友情、亲情,浓烈到畸形,明明理智上知道人应该仅为自己而活,不应该迷失自我,为其它而活。可我就是可以为她去死。

  想起了很多年前,刚遇到对方时,小心翼翼试探的过程。

  穿越到封建社会的男人无法识别,他们会迅速融入、同化,穿越到封建社会的女人很容易识别,再怎么伪装,她们身上的棱角也犹如尖刺般显眼。

  试探的过程,先长期密切观察,确定是否为老乡。再多次试探,多方调查,检验这个人的品德,毕竟老乡也可能是坏人,严防“老乡见老乡,背后捅一刀”。

  受教育经历类似,念得书大约相同,信仰皆马列毛,成长环境都算温和,没遇到过什么黑暗事物。红旗底下,温室花朵,性情相仿,善良但不愚善,更不软弱,是非黑白分明。

  我的爱人,我的妻子,相濡以沫、依偎在一起取暖的灵魂,她怎么可以抛下我走了呢?

  她应该与我厮守到永远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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