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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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8章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么?

  正义虽迟但到……么?

  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么?

  在刑侦衙门有一种古老的概念,完美犯罪。传承多少年了不清楚,或许几百年,或许上千年,或许自人类有史有法以来便有了。

  所谓完美犯罪,我们老捕快将之粗略分为四大类。

  一类是,做了,无人知晓,等同于没做。

  二类是,做了,无告无究,等同于没做。

  三类是,做了,有告有究,招徕衙门查了,但证明不出来是你做的。

  四类是,做了,但惧于你的钱权势,无人敢查你判你。纵然查你,也只是走个流程,做做样子而已。纵然判你,也只是雷声大雨点小而已。纵然死刑,也金蝉脱壳,换个身份继续逍遥。

  举例如:渡翁见财起意,弄死了乘客,绑上石头沉进深水。无人知晓,等同于没做,便属于第一类。

  举例如:田宅被豪绅霸占多年的农民,越级上告,背着干粮行囊,跋涉上京,还没抵达开封府,半路上便被老家的地方官差抓住,从此人间蒸发了。

  受害者没能成功告进衙门,无告状即无追究,等同于犯罪没发生过,便属于第二类。

  举例如:你和老王有过节,你把老王弄死了,但是你聪明又细心,彻底地毁灭了所有物证、人证,刑侦办案人员证明不出来是你干的,定不了罪,便属于第三类。

  举例如:太史雪松,红极一时的京城名伶,十一岁的小少年,和我儿子一般小的岁数,青涩稚嫩。凌霄佳节那晚夜里,鞭刑过后,被几个好娈,童的权贵轮着上,活活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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