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1 / 3)
“这……”
实在太热情了,林淮舟从来没有被这么热闹的气氛包围过,大概有点不知所措,看了眼祝珩之。
后者识相地跟了上来,“娘,您别乱喂他,他不是什么都能吃的。”
三人围坐饭桌,一老伯端汤而来。
林淮舟微惊,这人不正是那布料铺子的掌柜吗?
那老伯了然一笑:“少夫人,又见面了。”
祝珩之只好挠挠鼻子道:“他叫荣伯,是这里的老管家。”
原来,昨日半夜祝珩之偷偷回家取了五十万两银子,一部分是分给了祝府上上下下的奴仆,让他们去连夜扮演逛街路人和店铺掌柜小厮,另一部分则是用来收买管理那条街道的官府,令其禁止外人进入。
如此一来,那街市就变成了一个自导自演的戏台。
那点钱对于祝家而言,着实冰山一角,拿去花了便花了,祝母没有过多追问,欲起身亲自舀汤。
祝珩之赶忙抢过瓷勺:“娘,我来就好。”
祝母看着自家儿子一点一点滤去浮在汤面的油花,手轻心细,直至汤水清澈如泉,才舀进碗里,同时又把稍长一点的人参,用勺缘碾成一口一个的小块儿,鸡肉也只挑了最嫩最滑的鸡腿和鸡翅。
捣鼓半日,只盛了小半碗,祝珩之放在唇边吹凉片刻,才端给林淮舟,不忘提醒:“小心烫,喝不完就给我喝,我最爱喝我娘炖的汤。”
真是端的一碗好水,既照顾到媳妇儿的胃口,又夸赞了亲娘的厨艺,两头都是人。
祝母欣慰点点头,一脸“我儿总算长大了”的神情。
最后,那一盅价值千金的补汤,林淮舟就喝了半碗,其余的汤和剩下的渣,细细簌簌全进了祝珩之肚子。
吃了东西不宜立即躺下,祝母便提议去后花园走一走,祝珩之不放心,也要跟去,被祝母笑骂是个没戒奶的孩子。
好歹也是个将要做爹的成年男子,一下子噎得没话说,但实在没办法一刻也看不到媳妇儿,便退而求其次,远远跟着,看个背影,也防止林淮舟借机又跟别的男人跑了,门儿都没有。
祝家的花园几乎一眼望不到头,应有尽有,虽然颜色多样,品种繁多,但一点都不杂乱,入眼格外舒适,花香四溢,鸟语窃窃,树上有松鼠溜来溜去,犹如身处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
林淮舟一处于陌生环境,便会下意识不动声色逡巡,忽然,被墙边的一个狗洞吸引住目光。
因为那洞一看就不是工匠有意为之,反而是被谁用锤子锥子之类手动砸出来的。
祝母道:“阿珩小时候就像野猴子一样,一看书就犯困,一写字就手疼,关都关不住,这花园里的墙,几乎都要被他凿空了,就只剩这一个没补。”
“为什么呢?”林淮舟从来对别人的事不过问不关切,只专注自身,可如今,回想起来,他似乎一点都不知道祝珩之的过去,登时有点不知所感。
祝母似乎想起什么伤心事,淡淡皱纹的眼角泛起一点湿润,她轻叹道:“士农工商,我们做生意的,谁不想让自家孩子读书中举,入仕为官呢。五岁那年,他爹实在看不下去他整日好玩,把他关进书房,逼他读书写字,谁都没想到,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居然能躲过府上那么多人的视线,还不知什么时候在花园里凿了一个狗洞,爬出去玩。”
“这一出去,便再也没有回来。”
林淮舟猜道:“被拐走了吗?”
祝母颌首:“不错,那孩子长得干净又俊秀,眼睛黑溜溜的,灵动得很,又好玩,从小身边有家丁保护着,没有一点心眼,后来听说,是在大街上被一个人贩子用一对蛐蛐引诱走的。”
林淮舟沉吟,不曾想,看上去没脸没皮像是从来没体验过人间疾苦的祝大少爷,小时候竟然有这么一段令人唏嘘不已的苦难。
“不过,好在这孩子向来机灵,鬼点子多,被卖的山路上就跑了,可毕竟他只有五岁,没出过京城,找不到回家的路,索性,被一对上山打柴的夫妇捡到了,他们膝下无子,心地善良,便收养了阿珩,那村子极其偏僻,自给自足,以至于我们一直寻不到他的踪迹。”
“老天大概怜悯我们,五年后,他爹受邀外出围猎,天气突变,迷路了,误打误撞去到一个破庙,半夜却被一个小乞丐摸身偷东西,那乞丐,正是阿珩。” ↑返回顶部↑
实在太热情了,林淮舟从来没有被这么热闹的气氛包围过,大概有点不知所措,看了眼祝珩之。
后者识相地跟了上来,“娘,您别乱喂他,他不是什么都能吃的。”
三人围坐饭桌,一老伯端汤而来。
林淮舟微惊,这人不正是那布料铺子的掌柜吗?
那老伯了然一笑:“少夫人,又见面了。”
祝珩之只好挠挠鼻子道:“他叫荣伯,是这里的老管家。”
原来,昨日半夜祝珩之偷偷回家取了五十万两银子,一部分是分给了祝府上上下下的奴仆,让他们去连夜扮演逛街路人和店铺掌柜小厮,另一部分则是用来收买管理那条街道的官府,令其禁止外人进入。
如此一来,那街市就变成了一个自导自演的戏台。
那点钱对于祝家而言,着实冰山一角,拿去花了便花了,祝母没有过多追问,欲起身亲自舀汤。
祝珩之赶忙抢过瓷勺:“娘,我来就好。”
祝母看着自家儿子一点一点滤去浮在汤面的油花,手轻心细,直至汤水清澈如泉,才舀进碗里,同时又把稍长一点的人参,用勺缘碾成一口一个的小块儿,鸡肉也只挑了最嫩最滑的鸡腿和鸡翅。
捣鼓半日,只盛了小半碗,祝珩之放在唇边吹凉片刻,才端给林淮舟,不忘提醒:“小心烫,喝不完就给我喝,我最爱喝我娘炖的汤。”
真是端的一碗好水,既照顾到媳妇儿的胃口,又夸赞了亲娘的厨艺,两头都是人。
祝母欣慰点点头,一脸“我儿总算长大了”的神情。
最后,那一盅价值千金的补汤,林淮舟就喝了半碗,其余的汤和剩下的渣,细细簌簌全进了祝珩之肚子。
吃了东西不宜立即躺下,祝母便提议去后花园走一走,祝珩之不放心,也要跟去,被祝母笑骂是个没戒奶的孩子。
好歹也是个将要做爹的成年男子,一下子噎得没话说,但实在没办法一刻也看不到媳妇儿,便退而求其次,远远跟着,看个背影,也防止林淮舟借机又跟别的男人跑了,门儿都没有。
祝家的花园几乎一眼望不到头,应有尽有,虽然颜色多样,品种繁多,但一点都不杂乱,入眼格外舒适,花香四溢,鸟语窃窃,树上有松鼠溜来溜去,犹如身处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
林淮舟一处于陌生环境,便会下意识不动声色逡巡,忽然,被墙边的一个狗洞吸引住目光。
因为那洞一看就不是工匠有意为之,反而是被谁用锤子锥子之类手动砸出来的。
祝母道:“阿珩小时候就像野猴子一样,一看书就犯困,一写字就手疼,关都关不住,这花园里的墙,几乎都要被他凿空了,就只剩这一个没补。”
“为什么呢?”林淮舟从来对别人的事不过问不关切,只专注自身,可如今,回想起来,他似乎一点都不知道祝珩之的过去,登时有点不知所感。
祝母似乎想起什么伤心事,淡淡皱纹的眼角泛起一点湿润,她轻叹道:“士农工商,我们做生意的,谁不想让自家孩子读书中举,入仕为官呢。五岁那年,他爹实在看不下去他整日好玩,把他关进书房,逼他读书写字,谁都没想到,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居然能躲过府上那么多人的视线,还不知什么时候在花园里凿了一个狗洞,爬出去玩。”
“这一出去,便再也没有回来。”
林淮舟猜道:“被拐走了吗?”
祝母颌首:“不错,那孩子长得干净又俊秀,眼睛黑溜溜的,灵动得很,又好玩,从小身边有家丁保护着,没有一点心眼,后来听说,是在大街上被一个人贩子用一对蛐蛐引诱走的。”
林淮舟沉吟,不曾想,看上去没脸没皮像是从来没体验过人间疾苦的祝大少爷,小时候竟然有这么一段令人唏嘘不已的苦难。
“不过,好在这孩子向来机灵,鬼点子多,被卖的山路上就跑了,可毕竟他只有五岁,没出过京城,找不到回家的路,索性,被一对上山打柴的夫妇捡到了,他们膝下无子,心地善良,便收养了阿珩,那村子极其偏僻,自给自足,以至于我们一直寻不到他的踪迹。”
“老天大概怜悯我们,五年后,他爹受邀外出围猎,天气突变,迷路了,误打误撞去到一个破庙,半夜却被一个小乞丐摸身偷东西,那乞丐,正是阿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