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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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那个住过不晓得几代知县的小院。她的婚房,床帐,桌腿掉漆的梳妆台,院子角落里打算宴请宾客的廉价浑酒,粗制滥造的血红色龙凤烛。
  那样拙劣破烂的婚房,儿戏般宾客寥寥的婚礼,穷酸到需要住在女方娘家的老男人。她竟然在和他分开不过几个月的时间里,就投向了这样的生活。
  “与我在一起委屈,那样的生活就不委屈?常珏又是究竟哪一点比我强,”他忍不住又笑了一声,语气也无法遮掩地变差:“祝鸣漪,你眼光怎么这么差?”
  春杏也有些急眼:“我最差的眼光不就是喜欢过你!”
  既然说了,她索性一次性说完:“我若是一入府就有了孩子,你扪心自问能保住它吗,有多少人盯着我的肚子想弄死它。我离开临安就是不想再过担惊受怕的生活。常珏确实长得没你好看,也不若你天潢贵胄、权势滔天,但做他的妻子起码可以安稳一生。”
  这里面不知道那句话刺中了兰辞,他瞳孔骤然紧缩,耳鸣到听不见声音,失力一般扶着椅子慢慢坐下来。
  一股温热的液体流出来,他随手抹掉,刚想张口,却对上春杏见到恶鬼似的,惊慌失措的眼神。
  他低头去看,伤口已经结痂的掌心、青筋鼓胀的手背上都是血,他正茫然不知这血来自何处,又一股温热感从鼻腔涌出,鲜血顺着他上唇,滴落在衣袖的银色卷草纹上。
  春杏张着嘴,后悔刚才话说重了,想说什么又咽下去:“鹤林……”
  他抹掉血,没有再看她:“你走吧。”
  他说:“放心,我不会为难胡凌云。”
  春杏虽然有些不忍,但也知道,没有比现在更合适离开的时候了。
  再纠缠下去,吵架时说的话难听,会把仅有那点情分都糟蹋了。
  趁现在走x吧,狠狠心走吧,对两个人都好。
  她“嗯”了一声:“你多保重,一会儿让太医看看。”
  转身就要出去了。
  也没什么需要带的,把小猫带着就好。
  以后,大概真的不会再见面了。
  一只脚踏上门槛,却被钝力扯住。
  春杏低头看着被拉住的裙摆,困惑地把头扭向坐在门边的兰鹤林。
  “你还有些东西落下了,”他松开发抖的手指:“一并带走吧。”
  “不用了,”她想不起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小猫在前面,我捉一下就好。”
  兰辞起身将脸上的血擦干净:“你在临安时,从林娘子那里带回一个竹箱笼,还记得吗?”
  那里面有养父给她置办的陪嫁,虽然不值多少钱,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被诱惑住了:“在哪里?”
  “我收在后院了。”他松开手,转身往里面的院子走。
  春杏将信将疑地跟在他后面,与他拉开些距离。
  兰辞头也不回地走在前面,将她带到后院一排空置的厢房,推开门。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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