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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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一傍晚,纪岑林收到宋朗递来的u盘。
  “这是氮气有氧当年签smr的录音备份,上次蒲子骞请假回去找到的。”宋朗说。
  纪岑林想起那天蒲子骞背着吉他离开,接过u盘,插到电脑端口,戴上了耳机。
  录音时长二十多分钟,有点嘈杂,说话的人很多,但主要内容能听明白,蒲子骞的声音最清晰,应该是他当场录的,对话还在继续:
  蒲子骞的语气还算愉悦:“李总,《broken》母带最终版就这样定了?”
  “你们这张专辑的质感,绝对是近年来独立乐队里顶尖的,具有爆款潜质!放心吧,母带处理交给‘沼泽乐队’做后期的瞿老师,绝对黄金水准。”这个人应该就是李总。
  蒲子骞:“那就好。对了,合同里提到母带版权这一块,您刚才说……”
  李总迅速接话:“哦,这个是行业惯例,合同第4.2条写得很清楚:甲方,也就是smr,享有录音制品的独家所有权和邻接权。录音制品自然就包含了母带,这都是标准表述,主要是为了方便我们后续进行全球发行、数字授权和维权,省得你们麻烦。”
  周千悟略带迟疑:“享有所有权的意思是?”
  李总笑了一下:“哎哟,别担心!‘所有权’就是个法律术语,代表公司投入了制作、发行和营销成本,自然需要对录音版本有控制权。但核心的作曲和词曲版权,还在你们自己手里嘛!你们永远都是《broken》的作者,版税分成按我们谈好的来,一分不会少!”
  阿道插了一句,声音不太清晰。
  蒲子骞略微沉吟:“以后如果我们想用这首歌的母带,比如授权给电影或者重混音……”
  李总斩钉截铁道:“绝对方便!合同第8.1条写了,乙方,也就是你们,有提案权!公司肯定会充分尊重你们的想法,咱们的目标是共同把蛋糕做大,细节上公司肯定会行方便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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