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2 / 3)
第二天睡到傍晚,他打算起来找新工作,一出门,砖头路上停着辆崭新的红黑相间的奥古斯塔。
这车太帅了,他的心狂跳。
他觉得自己就像个毛头小子,第一次给心爱的姑娘发消息,摁按键的手抖个不停,半天都没把消息发出去。
最后他只发了这样一条:【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
对面回的简单:【只是交换。】
就这样,他在对顾西靡几乎一无所知,话都没讲过几句的情况下,加入了他的乐队。
从那之后,他的人生中没有一天是要考虑钱的。
他的生命中不再只有摔碎的酒瓶,挨不完的拳头,还不完的债务。
灯光,摇滚乐,顾西靡,构成了他新的生命。
闫肆很快就发现,顾西靡是这样一种人,他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爱上他,但他不会爱任何人。
顾西靡可以坐在他的摩托车上,紧抱着他的腰,大声呼喊,第二天,继续跟不同的女人或者男人厮混,一辆奥古斯塔算不了什么,他都能把自己的保时捷送出去,那个招人嫌的女的,得了便宜还卖乖,到处说她什么也没做,只是抱着顾西靡睡了一晚。
这没什么,他是直男,他又不想睡顾西靡,况且顾西靡也不可能一直坐摩托车后座。
对顾西靡来说,人生就跟游乐场一样,长成那样,当乞丐都会有无数人抢着要把他带回家供起来,更别提他还有钱,他想要什么,就是动动手指的事,再困难点,就是多加一个笑容。
这么轻而易举的人生,可他写的歌,要么混乱不安要么阴冷压抑,这个世界有亏待顾西靡吗?闫肆看不出来,但唱着顾西靡的歌,那些根植于旋律中的绝望,恐惧,痛苦,就像是从他自己内心流出来的一样。
习惯黑暗的人,总会认出自己的同类,顾西靡一定是这样认出他的。
顾西靡就是这个世界上的另一个他,只不过更受上天眷顾。
如果不是,那顾西靡为什么能写出这样的音乐?
要么他是一个骗子,要么他是一个天才,或者两者都是。
闫肆想找到答案,没日没夜地观察顾西靡,他的笑容,挑眉的幅度,撩头发的动作,穿的衣服,戴的项链戒指,每一个带去酒店的人。
闫肆曾经试过留长发,但脸型不适合加上受不了尴尬期就放弃了。
每隔一段时间,顾西靡都会消失,但在闫肆的脑海中,这个人没有一刻不在。顾西靡丢了的拨片,吸过的烟头,他收藏了好几罐,顾西靡给他买的“邦迪”盒子,他留到今天,上面的字迹早就被他磨褪色了。
他得了癔症似的想知道,成为顾西靡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
有天晚上,乐队在一家酒吧小聚,顾西靡比往常兴奋,说的话上下没有任何关联,不断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其他两人都喝趴下了,他始终滔滔不绝。
那时候他染着一头金发,酒吧的灯光从头顶打下,在他的眼睫处投下阴影,眼睛忽闪,神采飞扬的,被他这么看着,就像他的喜悦是因为自己,自己是他很重要的人,闫肆舍不得移开眼睛,但又不敢长时间直视,只能眼神游移,掠过他的耳圈,鼻尖,嘴唇。
突然桌旁晃过几个男人,头发很长,平时在这家酒吧混迹的,大多是艺术学院的学生,写诗的玩乐队的无业游民,那几个人看装束像是搞金属的。
其中一个人走过,又回来,盯着顾西靡看了会儿,指着他:“诶?你是不是林泉啸那小子的……”
顾西靡看见他们,脸上的笑容瞬间就没了。
又有一个人说:“是啊,就是他妈……”那人把另一个人拉到旁边,靠着他的耳朵,两人说着嘿嘿笑起来。
闫肆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儿,顾西靡已经举着拳头,朝一人脸上砸去。
两人扭打成一团,身旁的人废了好大劲,才将两人分开。 ↑返回顶部↑
这车太帅了,他的心狂跳。
他觉得自己就像个毛头小子,第一次给心爱的姑娘发消息,摁按键的手抖个不停,半天都没把消息发出去。
最后他只发了这样一条:【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
对面回的简单:【只是交换。】
就这样,他在对顾西靡几乎一无所知,话都没讲过几句的情况下,加入了他的乐队。
从那之后,他的人生中没有一天是要考虑钱的。
他的生命中不再只有摔碎的酒瓶,挨不完的拳头,还不完的债务。
灯光,摇滚乐,顾西靡,构成了他新的生命。
闫肆很快就发现,顾西靡是这样一种人,他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爱上他,但他不会爱任何人。
顾西靡可以坐在他的摩托车上,紧抱着他的腰,大声呼喊,第二天,继续跟不同的女人或者男人厮混,一辆奥古斯塔算不了什么,他都能把自己的保时捷送出去,那个招人嫌的女的,得了便宜还卖乖,到处说她什么也没做,只是抱着顾西靡睡了一晚。
这没什么,他是直男,他又不想睡顾西靡,况且顾西靡也不可能一直坐摩托车后座。
对顾西靡来说,人生就跟游乐场一样,长成那样,当乞丐都会有无数人抢着要把他带回家供起来,更别提他还有钱,他想要什么,就是动动手指的事,再困难点,就是多加一个笑容。
这么轻而易举的人生,可他写的歌,要么混乱不安要么阴冷压抑,这个世界有亏待顾西靡吗?闫肆看不出来,但唱着顾西靡的歌,那些根植于旋律中的绝望,恐惧,痛苦,就像是从他自己内心流出来的一样。
习惯黑暗的人,总会认出自己的同类,顾西靡一定是这样认出他的。
顾西靡就是这个世界上的另一个他,只不过更受上天眷顾。
如果不是,那顾西靡为什么能写出这样的音乐?
要么他是一个骗子,要么他是一个天才,或者两者都是。
闫肆想找到答案,没日没夜地观察顾西靡,他的笑容,挑眉的幅度,撩头发的动作,穿的衣服,戴的项链戒指,每一个带去酒店的人。
闫肆曾经试过留长发,但脸型不适合加上受不了尴尬期就放弃了。
每隔一段时间,顾西靡都会消失,但在闫肆的脑海中,这个人没有一刻不在。顾西靡丢了的拨片,吸过的烟头,他收藏了好几罐,顾西靡给他买的“邦迪”盒子,他留到今天,上面的字迹早就被他磨褪色了。
他得了癔症似的想知道,成为顾西靡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
有天晚上,乐队在一家酒吧小聚,顾西靡比往常兴奋,说的话上下没有任何关联,不断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其他两人都喝趴下了,他始终滔滔不绝。
那时候他染着一头金发,酒吧的灯光从头顶打下,在他的眼睫处投下阴影,眼睛忽闪,神采飞扬的,被他这么看着,就像他的喜悦是因为自己,自己是他很重要的人,闫肆舍不得移开眼睛,但又不敢长时间直视,只能眼神游移,掠过他的耳圈,鼻尖,嘴唇。
突然桌旁晃过几个男人,头发很长,平时在这家酒吧混迹的,大多是艺术学院的学生,写诗的玩乐队的无业游民,那几个人看装束像是搞金属的。
其中一个人走过,又回来,盯着顾西靡看了会儿,指着他:“诶?你是不是林泉啸那小子的……”
顾西靡看见他们,脸上的笑容瞬间就没了。
又有一个人说:“是啊,就是他妈……”那人把另一个人拉到旁边,靠着他的耳朵,两人说着嘿嘿笑起来。
闫肆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儿,顾西靡已经举着拳头,朝一人脸上砸去。
两人扭打成一团,身旁的人废了好大劲,才将两人分开。 ↑返回顶部↑